相关问答
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从事特种作业工种的农民工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机构、社会团体、其他培训机构以及个人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对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根据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给予补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平对待、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合理引导的原则,将农民工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的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纳入公共服务和管理范围,并将有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支付赔偿金。农民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527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