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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的社保构成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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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新疆5个省份已公布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最高,达到8467元,是目前全国唯一达到8000元的地区。天津用于计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缴费基数为7073元,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则按5607元计算。 根据人社部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300%缴费。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两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均突破2万元,位居前两位。北京公布两个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即3387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5080元)。 14省份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在望 按照人社部规定,各地执行社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由各级人社部门以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职工平均工资,从而确定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因此,每年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后,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相应按新的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据不完全统计,除去已公布社保缴费基数的5个省份,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公布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意味着这些地区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在即。 社保缴费基数影响个人和企业钱袋子 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对于企业来说,虽然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对社保负担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但同时随着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措施的落地,企业的负担最终有望减轻。 人社部:适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基数 由于各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远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有分析认为,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依据,不利于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15号建议的答复,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随着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不断上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已不能准确反映城镇就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导致低收入人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偏高。 人社部说,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办法,研究将私营企业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改变目前平均工资统计“虚高”的问题,从而适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基数。 今年5月15日,广西人社厅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确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广西将使用全口径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工资增长率(包含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来计算下一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计算待遇基数。
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9%提高至22%,其中单位缴纳14%(含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下线”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调整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基数具体为: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非深圳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8%提高至21%,其中单位缴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缴费基数与原办法相同,即: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1、注意要及时为员工购买社保和停保。我们一般以15号为界,当月15日前入职(离职)的,务必15号前(网上19号前)操作以确保当月生效;15后之后入(离)职的可在月底前完成操作即可,下月生效。 2、每年的7月份,一般都会调整缴费基数所参考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如从7月1日起,2012年上一年度(即2011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调整为4595元/月。 3、缴费基数虽说按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准,但也有个上下限。 4、缴费基数方面,注意做好员工的工作,取得他们的认可很重要。民不报、官不究。只要不触及红线,员工又接受社保缴费基数,政府一般不会严查不按工资总额来缴费的行为。因为,实际操作中没有多少企业能真正做到这一点的,除非是外企和少数的知名企业。很多企业参照的往往是最底限的要求,如对深户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57元,而非深户是按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来缴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合法,但这却是目前的普遍现象,可见,社会保险法的真正实施到位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如果强硬地执行,势必会导致一大批企业的负担加重,扼杀民营经济的活跃性,反而造成不利的影响。所以,只要没有员工举报和投诉,社保部门往往不会深究。为了规避风险和留有余地,在这点上,我们公司就没有限定死,规定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公司一般会给予受理。实际中很少有员工申请这样,因为他个人也要多缴。一旦真正查起来,我们就有个说辞,我们不是不交,也不是不想按法律规定要求交,而是员工不愿交那么多,社保部门一看这情况往往就不再多说了。当然,如果你企业能严格按法律规定来缴是最好的了,不过,既然大家都在打马虎眼,我们又何必那么死板呢!做hr要精于法又不能给法框死,要懂得变通和审时度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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