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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拆迁房屋的补偿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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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贴和奖励、房屋内各种家电移动补偿、非住宅房屋运营损失补偿等。
1、城镇居民拆迁房屋的补偿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法律小编提醒,有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只有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没有货币补偿方式,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一)货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通俗了说就是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有回迁房和安置房之别,调换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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