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应该到劳动局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5-01-27
1.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其实非常简单。不需要劳动局的认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即可。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劳动者需要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应当支付。 3. 用人单位只需按照规定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二年备查即可。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