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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夫妻享有计划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人口与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逐年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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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对人口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应给予奖励。
女职工符合人口与有关规定终止妊娠,按照职工有关规定休假和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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