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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是一般的消费型产品,100万保额的意外险每年大概2000-3000就可以了,同时还包括意外医疗费用和意外残疾等。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
通常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计量的。 第一,保险金额。在买下保险的时候,保险合同里商定了保险金额,也就是商定了出险之后应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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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二、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四、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告诉你,撞到人了就两种,一个你全责,一个你百分10到20的责任,按照法律来讲,你买了100万的不记免赔,所有的合理赔偿由保险公司赔付,但限额100万,中间只要交警化分责任其它事情由保险公司负责,但实际现实中交警要拖你的车,要拖车费,停车费保管费事故处理押金,你先垫负医药费自己再去保险公司报销,然后保险公司说这个不能保那个不能报,伤员还要保险外的不合理的那个费这个费。所以说不与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抢道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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