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存在离婚,不一起过了,离开就得了,走了就行了。至于一起生活的经济纠纷及其他纠纷都自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解...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都是非法同居关系,不能申请离婚,只能解除非法同居关系,采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面这个站点的小游戏比较新,种类也比较多,要什么都有哦。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的孩子,法院也是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各自的情况,坚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孩子由谁来抚养,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生活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有下面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老人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孩子的等。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能力,随父还是随母生活应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事实婚姻,需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就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分手。当事人双方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0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869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