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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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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双方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当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适用法律规定,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目标公司的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才能完成。因此,将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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