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羁押期限一般从逮捕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逮捕羁押期限计算,《刑事诉讼法》第126条,交通不便、团伙、流窜、取证困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羁押期限一般从逮捕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157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羁押期限不是从逮捕算起。未经刑事拘留直接逮捕的,羁押的时间从逮捕执行之日起计算。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6人已浏览
3,306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