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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的,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买卖。...
土地置换合同纠纷的解决: 1、协商。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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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有转让、转包、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 如果是转让,即变更承包人,要取得村委会同意。如果不是转让,而是其他流转形式,只需要告知村委会即可,不需要村委会同意,此种情况下,即使不告知村委会,也不影响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土地兑换法律规定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办理条件: 1、取得土地权利人的书面认可,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用于置换的两块地面积相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同一设区市范围内; 3、用于置换的已批已用建设用地已经复垦。
土地闲置未满一年的,计算土地闲置期间但不收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一年的,从认定的土地闲置之日起计算和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后,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预期不缴纳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目前,我市土地闲置费的征收主要分两种,第一是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其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一)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二)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三)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第二种是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认定,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按《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按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一般建设用地和工业、基础设施用地三种不同的用途,对市辖区和增城、从化两市不同区域的闲置土地征收闲置费都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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