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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诉讼状的撰写指南

2024-11-30
民事起诉状 原告: 性别:女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族:XX 住址:XXXXXXXXXXX 被告: 性别:男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族:XX 住址: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 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 婚生子女归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4.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婚后,原告和被告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原告诉诉贵院要求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虽然贵院在XXXX年XX月XX日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XX人民法院 备注: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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