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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依据此规定,集体户口在办理居...
根据规定,集体户籍在处理居民身份证时,必须持有本人户籍卡,在集体户籍主页(按公司印鉴)或公司发行相关证明书,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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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在补领、换领身份证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1,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 3,到户口所在的单位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即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一、所需材料::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二、办理流程:由申领人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广州市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三、领取地点:在办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持户口卡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领取证件。
1、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你户籍的,叫《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登记当天,携带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如果你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你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场,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2、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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