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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给工资合理吗

2022-03-17
关于试用期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你的试用期1年的约定,肯定是违法的。 另外,如果你确实还在试用期,单位以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不过单位需要证明不符合条件的缘由。 至于拖欠的工资,是肯定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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