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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市场价格,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是违法的,能否构成犯罪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依照刑法规定的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犯罪状况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隐瞒、隐瞒,可以看出,购买赃物实际上是一种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对犯罪数额和情节的要求,通常有下列情形:(一)购买的赃物价值在3000元至10000元之间(赃物本身的价值,而非购买的价格;各省可在此范围内,确定当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二)一年内因购买赃物而受到行政处罚,又实施购买赃物行为的;(三)购买的赃物是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四)购买赃物行为导致上游犯罪不能及时查处,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五)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
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卖人拒绝履行合同,导致买受人需要另行购买相类似的房屋,则其需要支付的另行购房成本就同其之前签约的购房成本之间存在明显的价值之差,此种房屋差价是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可以作为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至于你所提及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已经约定了固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能否判决违约方承担房屋差价的违约责任,则涉及到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适用问题。对此,属于事实认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加以处理。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能够认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则可以适用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违约金予以调整,以房屋差价作为非违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对你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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