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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评级:如果存在残疾的可能性,则可向交警事故科提出评残。由交警事故科出具评残证明并提供评残专业机构,而后进行评残事宜。注意,不能直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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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县级公安驾驶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未设立县级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级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范围内的,根据事故起点确定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上一级共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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