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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一、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罚款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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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然后双方签订收养协议,带齐收养登记的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并依法办理登记,收养人先和被收养方的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凡是收养弃婴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到民政部门登记,经过登记收养关系即成立。因此,可以这么说,办理收养手续流程应去民政部门办理。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1、办理收养手续流程应去民政部门办理。 2、去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审批表一式两份; (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 (3)男女双方申请; (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 (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 (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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