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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
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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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以看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在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时”,合同有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等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李女士来信咨询:我父母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房,是父亲单位原有公房,单位房改后父母共同买下的,前年母亲病逝,父亲没有再婚,弟弟就把父亲接到他家一起生活。由于父亲年迈多病,听说最近他要把这套住房通过遗嘱方式全部留给弟弟所有,我认为不妥,不知我有无这套房屋的部分继承权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常明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说明这套房屋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该住房的一半归你父亲所有,另外一半的份额属于你母亲的遗产。因为你母亲生前没有遗嘱=赠与等约定,按照《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你和你父亲、弟弟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这套房屋中属于你母亲遗产的那部分的三分之一份额。你母亲的这部分遗产,你父亲是无权自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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