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你可以提起行政...
关于你行政复议后,被复议机构的决定被撤销,被复议机构重新作出结论的期限是多长的问题,行政复议只能一次,所以现在你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 (1)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申请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 (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就行政复议案件撤销做出以下解释: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复议决定作为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同时也对其他行政机关产生拘束力。拘束力是一种要求遵守的法律效力,因此,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其所针对的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均受该行政行为的约束。此种约束表现在:作为相对人,应严格按照行政行为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行为,履行复议决定所确定的义务;作为其他行政机关,则应将该行政行为拥有审查权限的国家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无权对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5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