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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一、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诉讼离婚时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
两种协议,是否能作为诉讼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依据? 一、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诉讼离婚时是否能作为证据使用?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双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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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双方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的协议。但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原则。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办理离婚登记时一般离婚协议书中都会有“财产分割已完毕”,如果是离婚手续都办完了又起诉要求分割当时未写进财产分割协议一条中的,法院是会驳回诉请的。也就说你不能再进行分割了,所以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向律师咨询。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法官审理离婚案件都会先进行调解。让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才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判决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纠纷,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第二款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你朋友属于这种情况,只能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又根据《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所以,你朋友可向法院提起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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