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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承诺书是否能代替保证合同取决于担保承诺书的内容,如果承诺书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担保人为此承担担保责任的,就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
承诺函的确不是银行通常使用的标准格式的保证合同文本,但并非只有签订标准格式的合同文本才能成立保证合同,承诺函的内容中已有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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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承诺书范本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向借款(借款期限和金额以借款合同为准)元(大写:万元)的担保人铜仁市碧江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本人承诺用自己所有包括工资、家庭共有以及与他人合伙经营享有的财产和收益,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曰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担保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反担保承诺人: 年月日
担保承诺书范本 本人自愿为借款人向借款(借款期限和金额以借款合同为准)元(大写:万元)的担保人铜仁市碧江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本人承诺用自己所有包括工资、家庭共有以及与他人合伙经营享有的财产和收益,向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曰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担保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反担保承诺人: 年月日
1、承诺书如果是属于担保承诺书的,是可以认定为担保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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