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人死亡,债务可以向继承其遗产的人追偿。由于继承人有义务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继承人只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
债务人死亡,债务人有遗产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追偿债务人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五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必要的遗产应当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第一百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债务人作为普通人,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现象,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也并不罕见,那么若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如何追讨呢?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1. 关于债务人死亡时,其债务清偿的问题,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债务人)财产上一切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限定继承、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或专属被继承人者(例如养老年金)外,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承受,所以被继承人之债务塬则亦由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未向法院声明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者,继承人当然成为债务人,不需债权人为任何表示。2. 但在继承人有为限定继承时,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院在继承人为限定继承之呈报财产清册时,应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被继承人之债权人于一定期限(叁个月以上)内报明其债权。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在前述期限届满后,在该期限内报明之债权,及继承人所已知之债权,按其数额比例计算以遗产分别偿还。所谓「在该期限内报明之债权」,应指依照法院公告之期限内报明,且继承人并不争执其债权者;若继承人对该债权人主张之权利有所争执时,应準用民事诉讼法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就该权利有确定裁判前,裁定停止公示催告程序,或于除权判决(以遗产分配清偿)保留其权利。所以,如继承人声明限定继承时,于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订一定期限公告后,债权人自得报明债权,并不需对继承人起诉后才能报明。但如继承人对债权人报明之债权有异议(存在否、数额等)时,债权人应自报明后,向全体继承人提起给付之诉或确认债之关係存在之诉,法院无权拒绝债权人报明债权。3. 若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时,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六项、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选定遗产管理人后,由遗产管理人依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项第叁(公示催告程序)、四款规定,清偿债权,所以债权人依上述限定继承规定相同,依期陈报债权即可,除遗产管理人对于债权有异议者外,不需以起诉方式请求。综上,若债务人死亡,债权人通过上文中的三种方式进行债务追讨,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债务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如果债权人死亡,债务不会消灭,债权将作为继承人继承。债权人死亡后,他的继承人可以先行使继承权继承他的债权,然后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还款权。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也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