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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取决于疤痕面积大小了。 按照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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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并非骨折什么才算,其他脸部瘢痕什么的也属于伤残,所以伤者职工不确定的情况下建议还是在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已经确定不致残,那么可以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等级,只有工伤认定,劳动者享有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第1项“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眉毛部分缺失;.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c.耳廓部分缺失;d.鼻部分缺失;.唇外翻或小口畸形;.颈部瘢痕畸形)”,伤残等级才可以鉴定为10级伤残,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1、已经在公安局法医鉴定科鉴定为轻伤,面部有3.5厘米伤疤,按人体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无法评上伤残十级的。2、《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伤痕十级标准为:2.10.9面部瘢痕150px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250px以上。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0px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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