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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注册。 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
下列情形下,公司将吊销营业执照: 1、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严重的; 二、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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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照关于开办企业批准权限的分工,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吊销营业执照:1.企业资质发生变化,达不到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的;2.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致使国家利益受到巨大损失的;3.企业职工的劳动安全、基本生活条件得不到保障的;4.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质量、人身事故,限期整顿不见效果的。
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十四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具体的资金金额,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符合当地的经济状况条件下自行制定);(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该条款当中的固定经营场所是指:主要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流动摊点和临建房除外);(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针对已设立《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的县级以上城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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