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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内容一、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二、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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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律的规定。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承包合同的内容如下: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不能明确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难以解决;三、承包项目的内容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没有这个承包合同就不能成立的四、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第五,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承包人延迟履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商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七、发包人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人未能按时完工的责任;八、验收方式、标准和付款方式;九、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乙方对该项安装工程,实行的保养;但有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安装材料,如属于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属于人为问题乙方不负责材料费用,但甲方提供的材料,则不在该保养范围内(备注:如有发生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则自动终止保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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