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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2月1日以来,中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现在无论同居多久,都不再是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都是配偶共同生活的,无论是...
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现在不论同居多长时间都不再算事实婚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均为配偶共同生活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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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现在不论同居多长时间都不再算事实婚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均为配偶共同生活的,不论是否公开以夫妻名义,均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 但事实婚姻有一种例外情况,事实婚姻并非是法律已经彻底不承认。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的男女一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事实重婚,以重婚罪定罪处罚。认定事实重婚的时候,关键在于是否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以夫妻名义的,则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目前我国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有小孩的,不是事实婚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关于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只是缺少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在我国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新婚新法中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好象有点缓和,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登记的应补办。由此看来目前实务中如对于事实婚姻起诉的,法院还是得按照非法同居的关系处理。所以如果同居期间真的发生了纠纷,还是先补办登记比较好,因为补办结婚登记是有溯及力的,婚姻的效力是从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94年以后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只能算是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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