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河南婚假2017年的规定如下: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青岛市婚假规定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针对您的问题2018年计划生育假应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奖励假从30天延至80天,以下就是广东产假延长规定的回答如下:此外,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为提升新生儿照顾水平,鼓励群众执行基本生育国策,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修正案(草案)》将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现行的广东省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包托98天顺产假和30天计生奖励假。部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将30天的奖励假延长至80天后,产假最少即可休178天
再婚的劳动者,只要他们之间结成的是合法婚姻,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其与初婚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并无不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84号)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上文的内容是二婚婚假2017新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3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