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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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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方法,可以直接在百度上搜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就能在首页看到部分成员名单,以及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或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好省份,就能查询了。 2、第二个方法,可直接访问“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址(点我直达),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或者公司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输入验证码后就能查询了。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使用申明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促进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从2009年3月30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五、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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