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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甲方:××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1、××,××之妻。身份证号码:2、××,××之子,身份证号码:3、...
甲方:广州市xxx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经理 乙方:刘xx,刘三之父,身份证号码: 黄xx,刘三之母,身份证号码: 乙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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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住所: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之妻(夫)系甲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 200年月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0年月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省实施办法》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第一条赔偿对象 1、甲方工亡职工()的赔偿权利主体人员范围(、); 2、乙方承诺已得到以上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保证具有代表工亡职工所有赔偿权利主体的资格签订本协议。乙方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2、在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保证及促使甲方工亡职工()的其他直系亲属不得再以相同理由主张任何经济赔偿。 第二条赔偿金额及方式: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及市统计局发布的城镇职工上年度年均工资计算,甲方应当向乙方赔偿的全部金额为元,其中丧葬补助金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元,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配偶的适度补偿、医疗、往/返交通、陪护、住院伙食补助、丧葬费、亡者整容费等)元。 除上述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赔偿方式为: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于工亡者火化后在向乙方支付全部赔偿金额(转帐/现金)元; 第三条赔偿效果 1、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后,乙方及其近亲属不得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本事件或有任何异议。 2、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构成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元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1、单位员工(包括临时聘用的),工作时间突发疾病,送医抢救48小时内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亡”享受工亡待遇(或者按照工伤工亡标准赔偿)。2、单位和员工签订什么用的合同,也不能免责除单位的“工伤和工亡”的责任;3、员工老婆在那死亡,单位都没有责任;所以无需签订什么免责声明。4、如果因为单位宿舍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单位的管理过错“造成员工或者居住的亲属受伤死亡的”单位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签署什么”免责声明的是无效的效”。5、单位和劳动者就是是劳动关系,但是超过60岁的退休人员,属于雇佣关系,但是发生工伤工亡的也参照劳动关系处理。,不必认真对待。
甲方:双流赛林家具有限公司 乙方:邹代清(身份证号51032219400625331X),系死亡职工邹永高之父。 (身份证号),系死亡职工邹永高之母。 李英(身份证号510322197503013126),系死亡职工邹永高之妻。 邹李姗(身份证号),系死亡职工邹永高之长女。 法定代理人:李英 (身份证号510322197503013126),系邹李姗之母。 邹铜洋(身份证号),系死亡职工邹永高之次女。 法定代理人:李英 (身份证号510322197503013126),系邹李姗之母。 死亡职工邹永高的上述全体亲属处理邹永高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邹永高于2010年3月20日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于2011年6月4日放假期间在国道213线1148㎞+200m处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经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邹永高承担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放弃工伤认定申请,已共同确定邹永高为非工伤死亡。 为妥善处理邹永高死亡的善后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邹永高全体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补助金、家属交通食宿费用、邹永高经济补偿金、邹永高社保补贴等全部费用共计25000元。 二、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邹永高的抢救费、安葬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由乙方邹永高全体亲属向保险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理赔事宜,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甲方向保险公司提供保单,保险金赔付额以保险公司认定的金额为准。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已履行了补偿给付义务。 五、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认定、仲裁、诉讼及其他劳动者权利。 六、甲方支付的补偿款项由乙方邹永高全体亲属自行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八、乙方负有对本协议保密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相关内容透漏给其他第三方,如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双流赛林家具有限公司(盖印) 乙方:(签名捺印) 签订时间:2011年月日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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