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乡级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务院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发布计划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县级以上城市从事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向公民提供的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252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