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之间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但能否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一个承担无限...
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3条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依此规定,这些单位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法律并未限制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意味着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
1、首先明确一点,您不能以有限合伙人入伙,这涉及到您在合伙企业中承担的义务,享受的权利及可能承担的债务问题。 2、原则上,您所说的“新签署的合伙协议”实际上是您加入他们的合伙(合伙企业),变更为4个人的新合伙企业。但例外是:因为合伙企业接纳新人入伙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存在一种情况是:退伙的这人可以反对您入伙,这样的话,你就不能入伙,你们的新合伙协议就不能生效,这是您面临的第一个风险。 3、您入伙后面临的第二个风险,也是最主要的风险就是:要对您入伙前的旧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离开的那个合伙人还没有与旧合伙企业的另外2名合伙人协商解除合伙协议,也没有办理清算前,他还是合伙人,对您入伙前后的合伙企业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6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