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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有四种,一种是伪造他人商标, 一种是在相同或近似产品上注册使用与他人商标产生近似的商标, 第三是将他人产品的商标毁掉,再贴上自己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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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商标侵权判决,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了帮助型商标间接侵权,即行为人故意为他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构成商标侵权。该规定将帮助型商标间接侵权责任的主观过错界定为“故意”。 “知道”的标准:“明知”“应知”而非“有理由知道”。“明知”是指客观上的实际知道,或有直接证据证明的知道,而“应知”是指没有证据能够直接证明,但根据一定的事实可以推定行为人知道。“有理由知道”是指如果一个理性人通过实施合理注意义务将会知道该事实,该行为人就会被认为推定知道该事实。商标间接侵权责任主观要件中的“知道”不应当包括“有理由知道”。
商标法五十七条规定了商标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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