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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子女应该尽到的义务,与是否得到遗产无关。当然如果老人不另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他人那么其去世以后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抚恤金,是你父母去世后单位发给子女的吧,这个带有一定的精神补助意义,应该在子女之间平分。 不尽赡养义务,分遗产时应该少分或不分,但这些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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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与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的区别: 一、继承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条件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比如甲是法定继承人,他想放弃继承,那么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且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在此期间,甲没有作出接受继承或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视为接受继承。 二、受遗赠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条件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例如甲是受遗赠人,他想放弃遗赠,那么他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放弃接受遗赠的表示,或者没有表示的,都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综上,对于继承人来说,其若想要放弃继承权的,需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权利,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意味着继承人接受遗产。而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其未明确表示接受遗赠财产就是意味着放弃接受遗赠财产。即两者在没有明确表示的时候,法律认为前者未放弃继承权,而后者却是放弃了接受遗赠的权利,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017年10月18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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