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之间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经调解仍然无效,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但不能仅仅因分居两年而判决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为由,向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间财产约定需以书面形式作出,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房产的约定在法律上视作房产的赠与关系,如果约定没有经过公证,那么该约定在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离婚案,夫妻双方分居五年,无和好可能被法院判离。 原、被告于1987年5月8日登记结婚,婚生长子现年28岁。原告由于与被告感情不和于2004年到外地打工生活,开始与被告分居,夫妻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因婚后与被告感情不和于2004年外出打工至今,在这期间原告曾提出离婚,经村委会调解,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原告于2009年6月26日提出离婚,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
法院将考虑在分居2年以上且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判决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9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810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