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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是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被执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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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无偿、要式、单方且在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只要求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有效成立。
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况如下: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讼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错误而遭受损失的,由申请人负责赔偿。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应当保持到有效法律文件的执行诉前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应当保持到有效法律文件的执行。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的财产,可依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退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未婚同居财产具体如何分割: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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