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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名称; 2、公司地址,也可用住房或租房,无需证明;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金额,股东投资比例,注册资金可实缴,可预缴,无需验资,资金少也可以注册; 5、总经理、法人、监事名单及资料; 6、股东和法人的银行盾(目前可在工行、建行、中行、平安、中信办理)或数字证书,此项为新增特殊要求,须在办理前准备好;最好是开户行办理,申请盾可以免费。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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