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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构成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
已满十六周岁,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根据涉案价值判断。电瓶车4辆一般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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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造成轻伤以上的,是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是否构成累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看是否符合累犯的条件。 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构成特别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从99年起,我一位中专的同学就不断打电话到我家,后来他从别的同学那里得到了我公司的电话号码和传呼号码,从那以后就不断的打公司电话和传呼。导致我的传呼不敢开,在公司私人电话不敢接。前两天,他还从他那个城市到我这边。那两天,我每天一个人不敢回家,都要人送。请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能否用相关的法律来保护自已。答复: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刑法》没有设立骚扰罪这一罪名。与本案相关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犯罪有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如果您的同学没有上述情节,就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因此,您可根据上述规定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违法,或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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