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判缓刑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
以我为例,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社区矫正一年,算是比较轻的。初到司法局报道会建立一套极度详细的个人档案,且会有司法人员来家访,询问邻居、朋友来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我为例,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社区矫正一年,算是比较轻的。初到司法局报道会建立一套极度详细的个人档案,且会有司法人员来家访,询问邻居、朋友来了解分析我到底是否适合非监禁刑罚。而后正式开始社区矫正生活,起初的三个月属于严管期,视犯罪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来司法所报道的次数,有每天都来的,有每周来几次的,我是每周来一次。每月会举办两次集中学习教育,由司法局组织所有矫正人员参加,有司法人员讲授各种法律知识,有精美的幻灯片和案例视频观看,真的能增长不少法律常识! 另外,每月要写两篇思想汇报,四篇学习笔记,都是需要盖章上交的。不定期会组织其他的社区劳动等活动,发放的定位手机24小时不能关机,超出规定的活动区域会有报警,会被警告,警告达到一定次数会很麻烦。严重的话真的会收监执行!司法局常年有检察院人员常驻监督工作,所以大家都很尽职尽责,不敢马虎。个人觉得社区矫正真的是不错的一套制度,作为司法管理中监狱执行以外的辅助刑罚,确实有其正面的意义和不错的效果。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四)因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适用于缓刑。包括杀人、强奸等。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凡是判处缓刑的,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由司法局负责。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必须持判决书到司法局报道,接受矫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