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被告就是复议机关。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
被告是复议机关。对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案件,当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在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前,行政复议改变只能列作出原具体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向谁告根据以下解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提出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天起60天之内,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由申请人选择向直接管理这个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选择向这个部门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是对某个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要向它的上一级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现实中,有一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府及其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也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还有的行政机关与其它机关共同实施行政管理、作出行政决定,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时后,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或合并,申请人可能不清楚应当向哪一个行政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这时就可以直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这个县政府依法转送有关行政机关。县级政府法制办具体办理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所以,行政复议申请可直接提交给政府法制机构。
对县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例如,申请人对公安浦东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上海市公安局或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申请复议。例如,申请人对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可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7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