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 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分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无法补偿,存在特殊的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自理障碍。凡符合分级原则或下列条款之一的,均为工伤一级:1)极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严重非肢体瘫运动障碍;4)面部严重毁容,并伴有表C.2中二级残疾之一;5)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和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6)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7)双下肢膝盖以上缺失,一上肢肘部缺失;8)双下肢和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9)双眼无光感或只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确;10)肺功能严重损伤和呼吸困难四级,需要终身依靠机械通气;11)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12)小肠切除≥90%;13)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14)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15)全胰切除;16)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17)尘肺三期伴肺功能严重损伤及(或(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Hg);18)其他职业性肺部疾病,伴肺功能严重损伤及(或(或(或)重度低氧血症);19)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有严重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20)职业性肺癌伴有严重肺功能损害;21)职业性肝血管肉瘤,严重肝功能损害;22)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严重肝功能损害;23)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间,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mg/dL)。
伤残鉴定是一个医学专业的问题,需要有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我们律师需要对自己当事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也需要委托鉴定机构的,你的情况需要鉴定机构鉴定,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的鉴定标准也不一样,为你推荐鉴定标准(在网上搜索),你自己可以对照一下,大致能判断一下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 16180-200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