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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女士/先生,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起诉离婚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以内出结果,一般是六个月,对方不上诉的话判决书下达十五日以后生效。 其次...
但是以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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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离婚案件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很多法院受理的案件,在受理的同时就直接设置为简易程序审理,这样原告预交诉讼费只需要交一半。如果案件在三个月内结不了案的,法院再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那时将会通知原告补交另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因为适用简易程序不仅程序简便能更好的方便当事人诉讼,而且还减轻了原告的经济负担。所以立案时直接适用简易程序对原告来说,是一件好事。
案件中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
但是以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简易程序所审理的案件本身事实相对简单和清晰,审理的审理期限比普通程序要短,审理的法官为独任审理,不需要其他陪审员或者审判决共同出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中只是审理婚姻关系或者财产关系不复杂的案件,法院大多数都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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