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2年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就过期了,如果再申请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若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的,法院应撤销执行;若没有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没有时效中断或中止情形,无需承担还款责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后,是不需要的。如果一方拒绝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那么另一方应该向法院起诉,而不是直接申请执行。单纯的离婚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只能依靠对方自觉履行。对方不自觉履行的只能通过起诉,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所确认,对方不履行的,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案件在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的,申请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个月内未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情形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能否得到全面履行,其决定性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不能实现的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628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