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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麻醉药品的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且十年内不得具有麻醉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对麻醉药品的监管职责,甚至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直接造成麻醉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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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第五十二条列出的证件和《麻醉药品申购单》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撤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上述有关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以警告,视其情节轻重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规定报送麻醉药品生产经营数据的;(二)没有建立麻醉药品帐目,或者帐目不完整、帐物不符的;(三)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四)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五)进口麻醉药品未按规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擅自种植罂粟等麻醉药品原植物的;(二)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时,没有及时注销《麻醉药品专用卡》,继续骗购麻醉药品的;(三)非法运输或邮寄麻醉药品的;(四)内外勾结造成麻醉药品丢失或被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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