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使存在女方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在个人名下,是个人财产。 2.如果婚后的工资等收入算是共同财产吗?是的。 3.如果要进行分割的话,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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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有相应的存款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其法院确定该存款是否为共同存款,如果能够认定为共同存款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分配,同时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共同承担。
1、律师拿着委托书、律师函可以帮你查询,如果你提起诉讼,委托律师,律师费用包含了诉前保全费用,当然申请诉前保全,你需要提供担保的。 2、如你申请法院帮你查询,你只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的开户行。 3、可以,你不需要承担他们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除非对方借款时与你明确约定了是他个人的债务,不是家庭的债务。 证据可以是录音,可以是其他证人的证言等。 4、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你保全错误。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 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 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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