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条件,可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77条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类...
1、如果达到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检察院是否起诉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即使和解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轻伤,属于故意伤罪,检察机关要进行公诉,是否起诉不取决于当事人,而是取决于检察院。民事部分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检察院是有可能不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检察院既然不批捕,肯定有可以不批捕的道理。轻伤二级,一般都取保,等案件到法院开庭时,可以判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结案。对原来认为“证据不足”的轻伤害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后,应出具侦查终结报告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当事人各自向公安机关写出调解申请书,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调解结案。这样便于稳定双方情绪,及时化解矛盾。 2.由被害人提起自诉。对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且公安机关一时又不能说服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一般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伤害证据仍然不足,或难以查清,或公安机关不认为是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3.对特殊案件实行“有限公诉”。即对符合上述一般公诉条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或危害较大、公安机关已对被告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可以判处刑罚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该将案件尽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