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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变更监护权双方协商不一致可以再次起诉。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几点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变更监护权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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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变更后,对方如果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可以再次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没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可以在一年内提起多次诉讼。但是不能在六个月内以相同理由起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没有时间的限制。但变更抚养权必须有法定情形,否则起诉会得不到支持。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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