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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也有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合同签订地只有一个地方的,但是...
1、不是。合同履行地和合同签订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2、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而合同签订地点是根据合同签订承诺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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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不是履行地。 首先,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合同履行时间、方式和地点。 其次,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后,如果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且根据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款,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1.合同签订地一般是后签字盖章一方所在地,后签字盖章之后,合同成立。2.合同履行地是根据合同的主要义务来划分的,例如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卖方交付货物所在地,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出借人交付借款所在地。3.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有可能在同一个地方,也有可能不在一个地方,合同签订地只有一个地方的,但是履行地可能有好几个地方,这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营业住所地、合同类型等因素确定的。4.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都是双方约定法院管辖的法院之一。
可以。按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相关延伸】 问: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怎么确定? 答: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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