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
主要是:1、产权性质不同:集资房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不同。集资房有两种产权: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和房改房产权,即:如果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济适用住房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
经济适用房是拆迁安置的,一般如果已经取得的年限达到五年,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1、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土地属性上都是划拨用地(政府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地价便宜),建设性质上属于保障性住房,区别是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以中低收入的家庭为主,范围相对比较广;动迁安置房供应对象,只能是对接某个项目的被拆迁百姓,其他人员均没有够买资格; 2、小产权房:小产权最大的特征是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国家征用,直接建设房屋。这种房屋是违法的,不能办理正规产权证(最多就是乡镇自己出个产权证),一旦拆迁,也很难获得政策赔偿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8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