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由于生产经营性改造施工单位复工开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2021-10-20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关单位应当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和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措施,如延迟复工开业,延长来自疫区人员返回复工,对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以及进行体温检查等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防控措施。生产经营性机构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或者未及时消除发现突发事件的危险,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命令停止生产,暂时取消执照和营业执照,处罚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按规定处罚。同时,根据上述《传染病预防法》第77条的规定,公司违反规定,传染病传播,流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各生产经营公司在疫情对策中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规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