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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
个人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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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合并基金账户。各地应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11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130号)的规定,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做好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账户的合并工作,在县(市、区、特区)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单独记账,独立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及时合并基金账户。各地应按照《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11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130号)的规定,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做好新农保和城居保基金账户的合并工作,在县(市、区、特区)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单独记账,独立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做好基金市级管理的过渡工作。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州)管理,在市(州)级财政设立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协商财政部门,在市(州)社保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在财政部门开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基金专户,协调合作金融机构对县(市、区、特区)的业务经办工作提供支持,不能因为管理层级的提升影响各县(市、区、特区)的经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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