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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具有财产权属性,自然可以转让,一人公司的股权也不例外。只要股权所有权明确,没有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由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采取自由主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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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录下列事项:股东姓名或者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号。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转让股权。股东大会讨论股权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只需要股东协商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即可。(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定股权转让的金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变更公司股东名册。(4)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到目前为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已经完成。
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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